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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: 1.新进员工,试用期均为2个月。 2.试用期满后,服务良好,方为本甲方正式雇员,签订劳动合同。 3.员工自动离职,不发工资。 4.雇员辞职,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甲方,待甲方有时间作出适当安排, 否则甲方有权扣回15天工资作为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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