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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婚后未生育子女,因双方性格不合,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已无和好可能,根据《婚姻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。经双方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:1、男方 与女方 自愿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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