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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:租房合同解除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,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,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,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。1、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;2、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;3、给其他租户(业主)生活造成严重妨碍,租户(业主)反映强烈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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