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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到第一时间发现、第一时间报告、第一时间化解,不断丰富和推行“三三调处”制度和“随手调”坝坝调等人民调解工作法,及时化解矛盾纠纷。确保事态不扩大、不升级、不激化,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、解决在行业内,消除在萌芽状态。2023年1-10月,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1439件,调解矛盾纠纷1439件,调解成功1377件,调解率达100%,调解成功率达95%以上。三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(一)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不健全。2022年全县机构改革时,将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撤销,人民、司法、行政调解中心一并撤销,由于县级层面缺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统筹协调机构,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。(二)人民调解员队伍薄弱。村(社区)调解员都是村(社区)两委会干部兼任,他们身兼数职,没有充足的精力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。镇(乡)调委会调解员多数为镇(乡)领导,各业务部门负责人,大部分专业性、行业性调委会没有专职调解员,增加了矛盾纠纷化解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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